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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吓人,三亚一公交司机开车途中被乘客拽倒,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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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0 09: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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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宋某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个人认为判罚太轻了,这完全可以判处:危害公共安全未遂!令人气愤的惊险一幕,12月18日下午,海南三亚,57路公交车驾驶员郭俊峰驾驶公交车正常行驶时,乘客宋某和老伴也在车上,当时宋某老伴想在中途下车,遭到郭俊峰拒绝后,宋某用语言威胁,进而恼羞成怒,一把将郭俊峰从驾驶座上拉了下来!宋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事发时监控画面▼一对自私自利的老夫妻!
太吓人,三亚一公交司机开车途中被乘客拽倒,你怎么看?

大实话:我光看视频都心惊肉跳的。感觉这种人就应该划入黑名单,禁止以后在乘坐任何公共交通工具。自己走路吧,想什么时候停,就什么时候停!

事件背景:

在公交车行驶途中,一位乘客宋某。要求公交车在未到站的时候停下。由于司机郭俊峰没有听其要求。宋某恼羞成怒,一把拉住司机,将其拉倒在地。幸亏被其他乘客及时上前制止。才避免了一次交通事故。

我们都知道,如果没有突发意外情况,公交车都只能是到站才能停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城市公共交通合理运行。

但是,这位乘客“宋某”为了威胁司机提前停车,非但不顾及自己生命安全,还无视车上其他人的安全,做出此等卑劣行为,必须严惩!


当然,为了让恶人伏法,心服口服地接受。我们必须要拿出铁证!

第一,通过下面的图片可以看到。起初司机没有答应宋某的停车要求。然后宋某就破口大骂:“你是不是想挨打了”。给人感觉公交车跟他自己的私家车似的,还命令司机停车。

拜托,就是单单从市场经济行为来讲,你一块两块钱的车费也不够格提出这个要求啊,更不用说这是公共交通设施了,司机都不敢说想停就停。

第二,从接下来的图片中可以看到,司机并没有因为宋某的谩骂而生气。司机面对宋某的无理要求时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这里必须为司机郭俊峰点个赞。

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的就是这样正直的司机。面对恶势力,郭俊峰司机做到了不卑不亢,绝不妥协,好样的!

可能有的人会感觉,当时宋某的情绪那么激动,其实司机应该停车的。让这种人赶紧下车,也是对车上乘客着想。

但是,你想,如果只要一遇到这种恶势力我们就妥协,那么这种人以后会更嚣张。这是在助长恶势力的气焰。这是原则问题,不可妥协。所以,绝对不能停!

第三,当司机一次次拒绝宋某的停车要求时。宋某情绪激动,将司机拉倒。从下面这张图片我们可以看出,这时司机的双手已经完全脱离控制系统了。但是,车辆还在行驶途中。不但车内有乘客,车外还有路人和其他车辆。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在事后对郭俊峰司机司机的采访中郭俊峰司机这样说道:

试想,如果当时公交车前真的有行人车辆的话。这种罪孽谁能担得起啊,要折寿的!

宋某夫妇身为老年人,本来是应该懂法守法,心态平和,受人尊重的。但是,你做出此等行为,倚老卖老,叫我们如何去尊重你?

当然,绝大多数老年人还是很值得尊敬的,这种人毕竟是少数!

最后,宋某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个人认为判罚太轻了,这完全可以判处:危害公共安全未遂!并且需要其子女陪同其接受惩罚和教育。

因为,像宋某这种老年人也就破罐子破摔了,老骨头一把,你也不能拿他怎么样,但是一旦涉及到他的子女,他就老实了。大家觉得呢?欢迎留言评论!当然我们也不要忘了为这位正直的司机郭俊峰点赞!

有理有据,是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99随便语:这一对老夫妻无视一车人的生命安全,自私自利!人神共愤!

令人气愤的惊险一幕。

12月18日下午,海南三亚,57路公交车驾驶员郭俊峰驾驶公交车正常行驶时,乘客宋某和老伴也在车上。当时宋某老伴想在中途下车,遭到郭俊峰拒绝后,宋某用语言威胁,进而恼羞成怒,一把将郭俊峰从驾驶座上拉了下来!

宋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事发时监控画面▼

一对自私自利的老夫妻!

事发当时,周一下午18时10分左右,应当还处于晚高峰,正是马路上车辆与行人较多的时候,也幸亏这辆公交车并未行驶在繁华路段,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那是一车人的性命啊!

另外,当司机郭俊峰被突然拽倒之后,公交车就处于无人驾驶状态,想一想就很可怕,万一那时候的郭俊峰没有及时伸脚踩住刹车,很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后怕不已的郭师傅▼

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真的是万幸!

新闻中没有提及宋某的年龄,但提到了”宋某的老伴“,从这一点分析,宋某的年纪应当也不小了,一个成年人干出这种事,真是既荒唐又缺德。

那么,宋某的老伴为什么想中途下车呢?

▼郭师傅的说明▼

看了上面这段话,真是令人气得牙痒!

原来,宋某干出这种荒唐事的原因,是他的老伴想中途下车,而他的老伴想中途下车的理由,是公交车刚好开到距离她家门口很近的地方,回家方便。

一对自私自利的老夫妻!

仅仅为了让自己回家方便一点,就罔顾一车人的安全,以及路上行人车辆的安全,将驾驶员从司机位置上拽倒,这是多么没人性的家伙,才能干出来的鸟事!

行政拘留太轻了!

对于这样的恶人恶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处以10日拘留,太轻。

《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宋某的行为,真的足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让他承担刑事责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通常理解为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即这种危险方法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

宋某将公交车驾驶员拉下驾驶座,表面上没有放火,决水,放毒等行为恶劣,但实际效果已经非常接近,足以成为一种危害共同安全的行为。

所以说处罚太轻!仅就宋某的行为而言,判他坐几年牢也够了!

▼事发时监控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