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人梁勇杀妻碎尸案最终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那么,梁勇因何而要将妻子残忍杀死呢?
1996年1月18日,在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一农场建筑公司家属院内发生了一起惨不忍睹的凶杀案。被害人任某春,被人杀害在家里。任某春脖子被砍断,双手被砍的就快掉下来了。全身上下有二十多处刀伤。
警方经过现场勘察。发现任某春家里没有丢失任何财物,钱包完好无损得放在床头。任某春被砍的血肉模糊,凶手的目的就是至被害人于死地。民警发现任某春家里的土墙有虚土掉下来。从这点可以判断应该是陌生人作案。
经过大量走访和调查,民警先后锁定了多条线索,一一进行排查。
线索一,任某春爱打麻将,曾经在麻将桌上与人发生口交。经过警方调查这条线索被排除。
线索二,一年前丈夫老丁的工友向他们家借钱,老丁借给了对方。后来老丁多次向工友催促还钱。工友还是没有还。老丁气不过,就找对方去理论。结果和工友发生口角,被工友打伤,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工友因此也被判了一个死缓。任某春对判决一直不服气,多次表示要上诉。会不会因为此事遭到报复呢?经过警方调查,这种可能性也被排除了。
线索三,经过法医尸检,任某春生前遭到过性侵。会不会是情杀呢?警方通过走访,了解到任某春在丈夫死后和张姓男子有不正当关系。张某在格尔木做生意,和自己的妻子是包办婚姻,两个人感情一直不是很好。
通过走访张某的妻子,张某的妻子否认他们感情不好。这让民警非常不解,张某的妻子为什么要撒谎呢?民警对张某妻子的日常生活做了进一步调查。发现她是一个很单纯的人,平时就是买菜做饭和外人接触很少。张某和妻子都没有作案时间。
案件到此陷入了僵局,所有的线索都断了。然而这一等就是22年。这22年来,负责这起案件的格尔木民警换了好几波。但是每个民警都没有放弃这起案件,不给死者一个说法,他们心里实在难安。
2018年案件终于有了重大突破。在一起酒驾事件处理中。驾驶人于某采集的DNA和当年案发现场的生物检材高度吻合。确认这一信息后,格尔木警方非常兴奋。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成功的将其抓获。
于某被抓后,让民警非常吃惊。因为嫌疑人之前他们曾经调查过,但当时嫌疑人有人证,被排除了作案时间。
面对证据于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时单位见任某春死了丈夫,单位决定给任某春发放一些救济款。当天于某和几个领导在外面吃了饭喝了酒。晚上他们到任某春家送救济报告,在家里打了一会麻将。后来他们都离开了,各自回到了家。回到家后,于某想起任某春漂亮的脸蛋,丰满的身材,再也按耐不住自己的欲望。在酒精的作用下,他来到了任某春家,发现钥匙在房门上插着,就打开房门进去了。任某春看到他来了,也没有起疑心,他慌称忘了东西,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威胁任某春脱掉衣服,任某春是一个烈性女子,就是坚持不脱。情急之下于某向任某春胳膊砍了两下。任某春被于某的举动吓坏了,立马脱掉了自己的衣服,发生了关系。完事后于某害怕任某春报案,残忍的杀害了她。于某足足砍了任某春两分钟,任某春被砍的全身是伤,面目全非。
事后于某清理了自己留下的指纹,锁了门,翻墙逃跑。回到家后,躺在外屋睡了。父母睡在里屋,并没有发现他出去。
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广西桂林人梁勇杀妻碎尸案最终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那么,梁勇因何而要将妻子残忍杀死呢?是怎么杀害的呢?
梁勇杀妻碎尸始末
凶手梁勇1955年出生,成某则出生于1971年,两人均是桂林人士。1995年,梁勇与前妻离婚,并于1998年认识了成某,两人于次年结婚。
2001年,梁勇夫妻共同注册了一家防水保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两人各占50%的股份。2003年2月,夫妻得一儿子,为照顾他,成女士的母亲江某与梁勇的姐姐在共同居住期间产生了矛盾,加之梁勇怀疑成女士有外遇,2006年2月,两人分居。同年6月,成女士曾提出与梁勇离婚,但因梁勇不同意,法院驳回请求。可事实上,双方积怨弥深,已势同水火。
2006年11月21日下午,夫妻俩先后回到公司办公室。下午6时,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不堪辱骂的梁勇顿起杀机,下到一楼地下室仓库拿了一把铁锤回到办公室,随后朝妻子头部连续猛击,致其当场死亡。
为毁尸灭迹,梁勇回家拿来菜刀,在办公室将成某的尸体肢解,当晚用车将尸块运回住所。第二天上午,梁勇在卫生间内再次对尸块进行肢解,接着用高压锅煮烂部分尸块,并丢弃到卫生间的下水道。
当天下午2时,因为下水道堵塞,尸块被周围群众发现。梁勇察觉罪行败露,即离家出走。下午4时,公安机关在桂林市区辅星路段将正在驾驶机动车的梁勇抓获归案。事后法医报告和照片证实,警方从下水道和化粪池内打捞出的尸块共计170块。
广 西高院在终审判决书中表示,梁勇在关押期间,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杨万里故意伤害犯罪”的线索,举报事实得到了警方确认,法院因此认为梁勇立功。死缓争议 高院称凶手有立功表现。
2010年11月15日,广西高院又作出终审判决,否定了梁勇的死刑判决,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